人共享的癖好。
我的东西,进了别人的眼,也是一种亵渎。
何况我对登上这种三流花边新闻的版面素来没什么兴趣,也不稀罕成为他辉煌履历里一个被施舍的注脚。
可他那轻描淡写的解释,听在耳朵里,怎么就那么不顺呢?
手机屏幕亮起,振动了一下。
是私家侦探。
「惊天大新闻!老板!」
「朴延星疑似有女友!我蹲了他三天三夜才拍到的独家!」
消息底下,附着一张照片。
隔着一条街,从他对面的高楼拍过去的。
窗帘是一层朦胧的纱,遮不住里面亲昵交缠的两个人影。
他和一个女人,在拥抱。
姿态亲密。
我吞咽了空气。
心里有什么猛然升空、又坠落。
像是我和他坐过无数次的过山车一样,轰隆隆地爬到顶点,猛地失重,直直坠落。
我享受那些濒死的瞬间,他那时总会闭眼握紧我的手。
回过神的第一时间是跟私家侦探把那张照片买断。
只是不想他和别人以那种身份出现在公共视野。
倒不是为了保护他。
那些人,也配?
朴延星。
从那个他自己都早已抛弃的名字,到他如今言行举止,从他每一根的头发丝,到他的脚后跟。
他身上的一切,除了不是从我肚子里生出来的,哪一处,不是经了我的手,一刀一刀雕出来的?
别说他,就连他那个永远卑微地佝偻着腰的妈,这些年,不也全仰仗着我的照拂?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我听见心底有一个声音在冷笑。
林天星,你看。
他踩着你,攀上了他光鲜亮丽的云梯。
名气,爱情,他如今什么都有了。
林天星,你再看看你。
一个人困在这没有尽头的雨季里,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纽约剃发为尼,遁入空门了。
凭什么?
他朴延星,凭什么?
我得拆散他们。
当然,不是为了重修旧好。
我就是不爽。
如今的朴延星,即便恢复了单身,爬回到我脚边,也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他了。
一:他不再是那个任我摆布的小呆子了。
二:我林天星,从来不碰别人用过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