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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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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共享的癖好。

     我的东西,进了别人的眼,也是一种亵渎。

     何况我对登上这种三流花边新闻的版面素来没什么兴趣,也不稀罕成为他辉煌履历里一个被施舍的注脚。

     可他那轻描淡写的解释,听在耳朵里,怎么就那么不顺呢? 手机屏幕亮起,振动了一下。

     是私家侦探。

     「惊天大新闻!老板!」 「朴延星疑似有女友!我蹲了他三天三夜才拍到的独家!」 消息底下,附着一张照片。

     隔着一条街,从他对面的高楼拍过去的。

    窗帘是一层朦胧的纱,遮不住里面亲昵交缠的两个人影。

     他和一个女人,在拥抱。

    姿态亲密。

     我吞咽了空气。

     心里有什么猛然升空、又坠落。

     像是我和他坐过无数次的过山车一样,轰隆隆地爬到顶点,猛地失重,直直坠落。

     我享受那些濒死的瞬间,他那时总会闭眼握紧我的手。

     回过神的第一时间是跟私家侦探把那张照片买断。

     只是不想他和别人以那种身份出现在公共视野。

     倒不是为了保护他。

     那些人,也配? 朴延星。

    从那个他自己都早已抛弃的名字,到他如今言行举止,从他每一根的头发丝,到他的脚后跟。

     他身上的一切,除了不是从我肚子里生出来的,哪一处,不是经了我的手,一刀一刀雕出来的? 别说他,就连他那个永远卑微地佝偻着腰的妈,这些年,不也全仰仗着我的照拂? 可是,那又怎么样呢? 我听见心底有一个声音在冷笑。

     林天星,你看。

     他踩着你,攀上了他光鲜亮丽的云梯。

     名气,爱情,他如今什么都有了。

     林天星,你再看看你。

     一个人困在这没有尽头的雨季里,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在纽约剃发为尼,遁入空门了。

     凭什么? 他朴延星,凭什么? 我得拆散他们。

     当然,不是为了重修旧好。

     我就是不爽。

     如今的朴延星,即便恢复了单身,爬回到我脚边,也已经不是从前的那个他了。

     一:他不再是那个任我摆布的小呆子了。

     二:我林天星,从来不碰别人用过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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