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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孔子:第一位教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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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恕 《论语》记载:“仲弓问仁。

    子曰:‘……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颜渊》)孔子又说:“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己。

    ”(《论语·雍也》) 由此看来,如何实行仁,在于推己及人。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换句话说,己之所欲,亦施于人,这是推己及人的肯定方面,孔子称之为“忠”,即“尽己为人”。

    推己及人的否定方面,孔子称之为恕,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推己及人的这两个方面合在一起,就叫做忠恕之道,就是“仁之方”(实行仁的方法)。

     后来的儒家,有些人把忠恕之道叫做“絜矩之道”。

    就是说,这种“道”是以本人自身为尺度,来调节本人的行为。

    公元前3世纪、2世纪儒家有一部论文集名叫《礼记》,其中有一篇《大学》,说:“所恶于上,毋以使下。

    所恶于下,毋以事上。

    所恶于前,毋以先后。

    所恶于后,毋以从前。

    所恶于右,毋以交于左。

    所恶于左,毋以交于右。

    此之谓絜矩之道。

    ” 《礼记》另有一篇《中庸》,相传是孔子之孙子思所作,其中说:“忠恕违道不远。

    施诸己而不愿,亦勿施于人。

    ……所求乎子,以事父。

    ……所求乎臣,以事君。

    ……所求乎弟,以事兄。

    ……所求乎朋友,先施之。

    ” 《大学》所举的例证,强调忠恕之道的否定方面;《中庸》所举的例证,强调忠恕之道的肯定方面。

    不论在哪个方面,决定行为的“絜矩”都在本人自身,而不在其他东西之中。

     忠恕之道同时就是仁道,所以行忠恕就是行仁。

    行仁就必然履行在社会中的责任和义务,这就包括了义的性质。

    因而忠恕之道就是人的道德生活的开端和终结。

    《论语》有一章说:“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

    ’曾子曰:‘唯。

    ’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里仁》) 每个人在自己心里都有行为的“絜矩”,随时可以用它。

    实行仁的方法既然如此简单,所以孔子说:“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

    ”(《论语·述而》) 知命 从义的观念,孔子推导出“无所为而为”的观念。

    一个人做他应该做的事,纯粹是由于这样做在道德上是对的,而不是出于在这种道德强制以外的任何考虑。

    《论语》记载,孔子被某个隐者嘲讽为“知其不可而为之者”(《宪问》)。

    《论语》还记载,孔子有个弟子告诉另一个隐者说:“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

    道之不行,已知之矣。

    ”(《微子》) 后面我们将看到,道家讲“无为”的学说。

    而儒家讲“无所为而为”的学说。

    依儒家看来,一个人不可能无为,因为每个人都有些他应该做的事。

    然而他做这些事都是“无所为”,因为做这些事的价值在于做的本身之内,而不是在于外在的结果之内。

     孔子本人的一生正是这种学说的好例。

    他生活在社会、政治大动乱的年代,他竭尽全力改革世界。

    他周游各地,还像苏格拉底那样,逢人必谈。

    虽然他的一切努力都是枉费,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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