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着格子衣服、戴着板球帽,还有张照片是他穿燕尾服和竖领衬衫拍的。
他和他母亲长得很像,都有着饱满的天庭和深邃的眼睛。
他的样子显得干净、健康又端正。
有一天,我正看着那张照片,斯特里克兰太太说:“我觉得他不是很聪明,但我知道他是个乖孩子。
他的性格很招人喜欢。
”
女儿当时十四岁。
她的头发又黑又密,很像她母亲,瀑布般落在肩上,那和蔼可亲的面容与淡定清澈的目光也神肖她母亲。
“他们两个长得都像你。
”我说。
“是啊,我觉得他们像我多过像他们的父亲。
”
“你为什么不让我见他呢?”我问。
“你想见他啊?”
她笑着说,她的笑容真的非常甜美,她的脸有点红;到了她这个年纪还如此容易脸红的女人是很少见的。
也许这份天真正是她最迷人的地方。
“你知道吗,他根本不懂文学,”她说,“他是个庸俗的小市民。
”
她说这句话时并没有责怪的意思,反而充满了怜爱的口气,仿佛说出他最大缺点的用意,是希望他免遭自己朋友嘲笑似的。
“他在股票交易所做事,是个典型的经纪人。
你可能会觉得他无聊透顶的。
”
“你觉得他无聊吗?”我问。
“你知道的呀,我嫁都嫁给他啦。
我非常喜欢他。
”
她羞涩地笑了起来,我想她可能担心我会调侃几句,这种真情流露的话让露丝·沃特福德听到肯定是要大肆嘲笑的。
她犹豫了片刻,眼睛里满是柔情。
“他从来不冒充天才。
虽然在股票交易所上班,可是赚的钱也不多。
但他的为人非常善良。
”
“我想我会非常喜欢他的。
”
“等改天人不多的时候,我请你来吃晚饭,但我要提醒你,是你自己要冒这个险的,如果那天晚上你觉得非常无趣,那可不能怪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