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是惊疑的样子。
「婆婆你这字写得也太好了,以前怕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
」
我低头看我写的字,行云流水,潇洒畅意。
沈崇明和舒情都写得一手好字,我想跟上他们,躲在阁楼里,也练了几十年的字。
这也是我出嫁以后第一次在人前写字,为了离婚。
沈崇明出院回家,我做了一大桌菜。
饭桌上依旧没有我的位置。
等他们都坐定,我拿出离婚登记,放在沈崇明面前。
「我要离婚。
」
沈崇明抿着嘴,将登记表放在一旁,叹了口气,很是无奈的样子。
「阿水,我们都没有登记结婚,怎么离婚?」
舒情对我们的谈话并不关心,已经拿起筷子大快朵颐。
曾几何时,沈崇明就连多看我一眼,她都要大发雷霆,控诉他的不忠不贞。
我恍然大悟。
原来拜天地、拜高堂、拜夫妻并不算成亲。
原来我和沈崇明自始至终都是路人。
那这四十三年,困住我的,到底是什么呢?
我伸出双手,掌心向上,向他索取。
这是我第一次,对他提出要求。
「既然不是夫妻,那我白白给你们一家干了四十三年活,把工钱给我。
」
他觉得荒唐,「你说什么?你照顾自己的儿孙,要什么工钱?」
「他们都叫我阿水。
」
他的母亲,他们的奶奶,不是我。
是舒情,是沈崇明登记在册的爱人。
舒情婚后查出来不能生育,沈崇明就让我生了一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