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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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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皮毛。

    这兔子胖归胖,毛摸起来倒是舒软极了,让人爱不释手。

     弱水先前还一心想着离开,现在多了一只毛茸茸,倒也不急了。

     他胡乱折腾着这只兔子,一会儿撸撸背,一会儿摸摸耳,甚至还当围脖一样用那柔软的肚皮裹着自己洁净无暇的脖颈。

     那兔子也不挣扎,傻兮兮地任他摆布。

    弱水终于良心发现,不再瞎折腾了,好好把它揣在臂弯里,轻声哄道:“哎,真乖,待会儿哥哥给你找胡萝卜吃。

    ” 风轻微地吹过,抚过他松散的长发。

    弱水玩的开心,连自己光洁的后脖上沾着的几根兔毛都不曾发觉。

     与此同时,杜靡从纷杂的思绪里突然抓住了一根线头:“后颈!” 143. “后颈?”易莳等人疑惑地望去。

     杜靡的思路一下清晰起来:“对,后颈。

    我记得,鹊若后颈上有一颗小痣,可是后来却没有见到了。

    因为这个,我当初还差点没有认出来他。

    若说他的脸是易容改变的,倒也好理解。

    可脖子上那么一颗小痣也给藏起来,有些说不过去。

    我不信他们会想的那么细。

    除非,他们是恰巧在那一块划了道口子,让蛊虫进入,随后又用上好的药膏祛除了疤痕。

    ” 焦鹄首先质疑:“可痣也能和疤一样祛除吗?” 杜靡说:“不是药膏祛除了痣,而是刀划的时候,把痣蹭掉了。

    ” 易莳若有所悟:“如果那痣很小很浅的话,的确有这种可能。

    ” 焦鹄也反应过来:“那姓楼的是开青楼的,优质的药膏岂不是要多少有多少,祛刀疤、抹除证据,自然也易如反掌!” 杜靡接着道:“颈部又是敏感的地方,蛊虫很有可能顺着脊梁爬入大脑,封存部分记忆。

    ” 焦鹄惊喜道:“那一切就说得通了。

    ” 易莳颔首:“既然如此,那我们可以在差不多的位置将蛊虫引出,以减少风险。

    ” 焦鹄不懂这些东西,不由得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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