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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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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过,人生中,有时等来的不一定是收获,而是遗憾的提前离场。

     沈钦十六岁、沈心十一岁那年,沈心的癌症复发。

     他这才知道,妹妹不满一周岁时住在医院,不是因为普通的生病,而是一种严重到六岁的他无法理解也无法承受的病。

     他申请休学,带着妹妹去治疗,但上天太会玩弄人心,哪怕他想方设法地要留住妹妹,妹妹也只留了半年多。

     妹妹走的那天晚上下了雪,他当时去为妹妹买她喜欢吃的草莓,在回医院的那条街上就接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

     逝者已逝。

     大雪纷纷扬扬,他沉默得一个字都吐不出来,只抓住手机一路奔跑。

    几分钟后,他气都喘不过来却已泪流满面。

     原来十六岁的他也无法承受。

     他为妹妹买了块墓地,就葬在妈妈旁边。

    照片上的小女孩笑得很灿烂,沈钦想,不长大也没关系,陪着妈妈也很重要。

     钱如流水,他看着少得可怜的余额,球球在他脚边蹭来蹭去。

    他低头,球球用单纯的黑眼珠看他。

     现在只剩下他和球球了。

     他开始打工,最忙的时候他一天打三份工。

    因为黑头发容易被人欺负,他就染了头发,还打了耳钉,被人打劫时,他就打回去,渐渐地,也就出了名。

     沈钦回到学校后,还是时不时地在打工。

    有时遇到某些被打劫的同学时,他会帮忙解救,帮得多了,身边竟也开始出现小弟了。

     他无意冒犯陆昼,但那天在厕所,看到陆昼在草稿本上一笔一笔写下来的名字,别人都觉得他动手是心高气傲,唯独沈钦自己知道,是因为害怕。

     他的害怕莫名其妙,这并不是说陆昼有多可怕,恰恰相反,正是因为陆昼看向他的眼神太炙热真切,烫得可怕,他才想要陆昼远离自己。

     他一眼就能知道,陆昼跟他那群所谓的小弟并不一样。

    他们接近他是为了寻求庇护,而陆昼是真心想接近他,却别无所求。

     陆昼会打破他的生活,而他已经失去了太多,早已不愿再接受任何人的真正靠近,也不需要这些朋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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