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人生中,有时等来的不一定是收获,而是遗憾的提前离场。
沈钦十六岁、沈心十一岁那年,沈心的癌症复发。
他这才知道,妹妹不满一周岁时住在医院,不是因为普通的生病,而是一种严重到六岁的他无法理解也无法承受的病。
他申请休学,带着妹妹去治疗,但上天太会玩弄人心,哪怕他想方设法地要留住妹妹,妹妹也只留了半年多。
妹妹走的那天晚上下了雪,他当时去为妹妹买她喜欢吃的草莓,在回医院的那条街上就接到了医院打来的电话。
逝者已逝。
大雪纷纷扬扬,他沉默得一个字都吐不出来,只抓住手机一路奔跑。
几分钟后,他气都喘不过来却已泪流满面。
原来十六岁的他也无法承受。
他为妹妹买了块墓地,就葬在妈妈旁边。
照片上的小女孩笑得很灿烂,沈钦想,不长大也没关系,陪着妈妈也很重要。
钱如流水,他看着少得可怜的余额,球球在他脚边蹭来蹭去。
他低头,球球用单纯的黑眼珠看他。
现在只剩下他和球球了。
他开始打工,最忙的时候他一天打三份工。
因为黑头发容易被人欺负,他就染了头发,还打了耳钉,被人打劫时,他就打回去,渐渐地,也就出了名。
沈钦回到学校后,还是时不时地在打工。
有时遇到某些被打劫的同学时,他会帮忙解救,帮得多了,身边竟也开始出现小弟了。
他无意冒犯陆昼,但那天在厕所,看到陆昼在草稿本上一笔一笔写下来的名字,别人都觉得他动手是心高气傲,唯独沈钦自己知道,是因为害怕。
他的害怕莫名其妙,这并不是说陆昼有多可怕,恰恰相反,正是因为陆昼看向他的眼神太炙热真切,烫得可怕,他才想要陆昼远离自己。
他一眼就能知道,陆昼跟他那群所谓的小弟并不一样。
他们接近他是为了寻求庇护,而陆昼是真心想接近他,却别无所求。
陆昼会打破他的生活,而他已经失去了太多,早已不愿再接受任何人的真正靠近,也不需要这些朋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