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
金别夏摸了摸肚子,早上起来到现在还没吃过呢,虽然离十一点还有十几分钟,但提前一点吃饭也没什么吧。
“好!”
俩人到了韩餐馆也就只点了刚刚说的四样,最后还差点没吃完,然后金别夏发现权至龙的胃口真的不是很大,一个男生和自己吃的差不多。
可能是金别夏的眼神太过明显,权至龙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还要为自己解释道:
“因为为了出道一直在控制点饮食,不能吃的太胖了。
”
“完全艺人素养!”金别夏举起大拇指,不过她没有这个需求,还是随便吃吧。
金别夏属于吃不胖的类型,而且她以前太瘦了,身上基本没什么肉,现在能多吃点就多吃,但也不会把自己撑到不行。
“下午要去逛街吗?这边有很多小店。
”
“好啊,我想买一个出门用的包包。
”金别夏觉得总不能每次出门背书包吧,而且以后和权至龙出来的次数应该会多,不过就算不是和他出来,金别夏自己也有需求。
她之前只是觉得交朋友没有必要,因为会影响她自己的打工时间,但是慢慢的,到以后了,肯定是要交朋友的,维持良好的社会关系也是需要的。
“走吧走吧。
”
9?第九章
◎已捉虫◎
两人一起去逛了很多小饰品店,也是现在年轻人最喜欢的店面了,在里面总能淘到很多喜欢的东西。
而且最重要的是逛街过程中的乐趣,会获得很多情绪价值,权至龙也是和金别夏聊了各种话题,永远都不知道下一句是什么。
金别夏觉得帮她出主意看外套和鞋子的权至龙,真的很像妇女之友,而且对方一直在很认真地对她说:
“要相信我的审美!”
金别夏其实不敢信,她害怕穿那些能装下两个她的“巨型衣服”,所以只能表面点头答应,实际上偷偷把一些太过黑泡的衣服偷偷放回去,趁权至龙没注意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