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小动物的热爱和善意,云眠暂时收留了它,给它喂了狗粮和清水,想着要是找不到主人就给它找户好人家。
她万万没想到,这只名叫奕崽的哈士奇过分乖巧,脾气好得过分,不拆家不护食,不在家里大叫,以至于云眠都怀疑是一只金毛伪装成了二哈。
最关键的是,它会自己上厕所,身为主人,只需要按下冲水键,几乎不需要操心。
本来不打算饲养宠物的云眠可耻地心动了。
试问谁不想要搬砖一天后下班回家有只毛茸茸大乖乖等着自己呢?
正因此,云眠决定把奕崽据为己有。
和奕崽在一起的时光很快乐,所以她无视了附有奕崽照片的网络寻狗启事,无视了说奕崽和寻狗启事里的狗长得一模一样的路人……直到奕崽的寻狗启事贴了满城,她再也无法镇定自若地装瞎。
一边是对奕崽的不舍,一边是对原主人的惭愧,一番衡量之下,云眠最终给原主人打了电话。
接电话的是个年轻男人,嗓音低沉富有磁性,却透着一丝冷淡和疏离。
两人没说太多的话,对方只问了她的地址,又问他能不能马上来接奕崽。
云眠表示可以,对方说半个小时后到,借着便挂了电话。
虽然语气很冷淡,但看得出来,他也很在乎奕崽。
敲门声突兀地响起,奕崽从地上一跃而起,目光不复方才的懒散,警惕地看向防盗门。
云眠起身去开门,打开门时不由得愣了一下。
站在门外的人太高了,高到云眠平视过去只能看见他宽阔结实的胸膛。
她费劲地仰起头,只看见对方低下头颅,头顶刚好与门框平行。
云眠下意识地往后退一步,定了定心神,才看清对方的模样。
他看上去很年轻,头上戴着一顶黑色的鸭舌帽,眉毛和眼睛都是很浓的黑色,上挑型眼尾,山根很高,下颌线明显,五官突出,是那种很明显的浓颜系帅哥。
他不但长得高,四肢也很修长,哪怕隔着衣服,也能看出他身上明显的肌肉线条。
他抿着唇没有多余的表情,因为眼型的缘故看上去有点凶,再加上结实的体格,有着十足的威慑力。
但云眠没有再退,她就站在原地,仰着头问他:“请问你是时先生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