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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身上焦焦的,有点像炽热的夏天在外面晒了很久回来,衣服被晒的发烫,她扑进他怀里,紧密之间,就能闻到的味道。

     女人的征服欲有时比男人还重。

     男人更在乎表面的征服,而女人更细腻,尤其是对感受。

     李平川太不在乎了。

     这点让早情非常不爽,她从小脾气就烈,就算自己不玩的玩具也绝不让别人碰,她享受众星捧月的虚荣感,也享受男人爱慕的眼神。

     李平川这个人唯一让她产生过虚荣感的就是分手那天。

     只有分手那天,她才知道原来他真的很喜欢自己。

     重逢了。

     他却连看都不看了。

     这太让人不开心了。

     终于从餐厅出来。

     鬼知道早情是不是险些窒息,她觉得现在避免和李平川见面的最好方式就是避免和赵元呈接触。

     谁让李平川是他的助理。

     这几次不愉快的碰面,也是因为这个缺心眼。

     刚出来早情便不由分说的将气撒在赵元呈身上,从后狠狠给了他一巴掌,打的他有了内伤。

     恼了。

     他回过头就骂早情。

     “你有病吧?带你吃饭还发神经!” 早情气的眼圈都是红的,“谁稀罕吃饭,把钱给我,我自己去买!” 要不是这顿饭,哪里会遇见李平川。

     她下楼的时候,还看到他侧了下身,分明是躲避的意思。

     干什么? 当初苦苦挽留的人可是他。

     难不成以为她会后悔想回头?然后缠着他? 可笑! 这些想法都是后来早情转述给好友期和的,她们坐在鸡公煲的店里,她吃的嘴边沾着油,将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在鸡的身上。

     看的期和一阵心惊胆战。

     “所以你碰见你前男友了,三次?” 早情咬着鸡肉吐骨头,含含糊糊才说清楚话,“一次顶着大晕妆,一次化着大浓妆,今天没化妆。

    ” 她越说越气。

     期和听起来却想笑,“他是不是天生克你啊?怎么我们家小早早三百六十天都打扮的漂漂亮亮,唯独不漂亮的五天被他看到了?” 早情也觉得是,“或许这就是——报应。

    ” 期和惊了,“报应什么?” 早情丢下筷子,情绪特别激动,“报应我把他甩了啊,由于当时场面太过残忍,可不是你这个小朋友能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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