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身上焦焦的,有点像炽热的夏天在外面晒了很久回来,衣服被晒的发烫,她扑进他怀里,紧密之间,就能闻到的味道。
女人的征服欲有时比男人还重。
男人更在乎表面的征服,而女人更细腻,尤其是对感受。
李平川太不在乎了。
这点让早情非常不爽,她从小脾气就烈,就算自己不玩的玩具也绝不让别人碰,她享受众星捧月的虚荣感,也享受男人爱慕的眼神。
李平川这个人唯一让她产生过虚荣感的就是分手那天。
只有分手那天,她才知道原来他真的很喜欢自己。
重逢了。
他却连看都不看了。
这太让人不开心了。
终于从餐厅出来。
鬼知道早情是不是险些窒息,她觉得现在避免和李平川见面的最好方式就是避免和赵元呈接触。
谁让李平川是他的助理。
这几次不愉快的碰面,也是因为这个缺心眼。
刚出来早情便不由分说的将气撒在赵元呈身上,从后狠狠给了他一巴掌,打的他有了内伤。
恼了。
他回过头就骂早情。
“你有病吧?带你吃饭还发神经!”
早情气的眼圈都是红的,“谁稀罕吃饭,把钱给我,我自己去买!”
要不是这顿饭,哪里会遇见李平川。
她下楼的时候,还看到他侧了下身,分明是躲避的意思。
干什么?
当初苦苦挽留的人可是他。
难不成以为她会后悔想回头?然后缠着他?
可笑!
这些想法都是后来早情转述给好友期和的,她们坐在鸡公煲的店里,她吃的嘴边沾着油,将所有的不满都发泄在鸡的身上。
看的期和一阵心惊胆战。
“所以你碰见你前男友了,三次?”
早情咬着鸡肉吐骨头,含含糊糊才说清楚话,“一次顶着大晕妆,一次化着大浓妆,今天没化妆。
”
她越说越气。
期和听起来却想笑,“他是不是天生克你啊?怎么我们家小早早三百六十天都打扮的漂漂亮亮,唯独不漂亮的五天被他看到了?”
早情也觉得是,“或许这就是——报应。
”
期和惊了,“报应什么?”
早情丢下筷子,情绪特别激动,“报应我把他甩了啊,由于当时场面太过残忍,可不是你这个小朋友能听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