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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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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她的腰,钻进下衣里。

     她软绵无力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抬起眸光,摇摇头,然后握住他那只放肆的手,带着放到她隆起的小腹上。

     这里面有他的骨血。

     濒临失控的时瑾清醒了,把她抱进怀里,低头窝在她肩上:“笙笙,”他喘着,央求,“帮我。

    ” 姜九笙歪了歪头,在他唇上亲了一下,环在他腰上的手挪到皮带的金属扣上。

     啪嗒。

     她解了他的衣服,笑了笑,手往下去。

     时瑾喘得急,低沉的嗓音沙哑,眼睛红得厉害:“笙笙。

    ” “嗯。

    ” “你要爱我久一点。

    ”他用力握住她那只手,“到我死好不好?” 薄凉无情的人,一旦动情,就要把命搭进去,如果她不爱他了,他便要死了,一定会死的。

     姜九笙在他喉结上亲吻:“到我死。

    ” 她不爱承诺,因为未知太多,永远太远,可是,她现在想许给他最重的诺,即便白发苍苍,即便黄土白骨,她爱他,如故。

     时瑾伏在她肩上,看着那一地血肉骨骸,笑了。

     正是一年芳菲季,四月底,小区里的垂柳抽了新芽,告别了亲友,姜九笙陪时瑾远赴国外。

     是时瑾提议的,去试试,国外有个很厉害的心理治疗室。

     到了机场,姜九笙都还在犹豫,她拿不定主意,迟疑不决,脚下越走越缓:“可以不去的。

    ” 她不介意他任何模样,反而,她担心治疗会适得其反,更担心他会吃苦头。

     时瑾牵着她往登机口走,说:“要去。

    ” 姜九笙把口罩摘了,看时瑾的眼睛:“为什么?” “你不是喜欢我当医生吗,等病好了,我就回医院。

    ”现在的他,看到血都会失控、会兴奋,情绪极其不稳定,易焦躁易发怒,暴力倾向严重,怎么能拿手术刀。

     最重要的,他不想十恶不赦,因为她太好,他就不能太坏。

     姜九笙拧了拧眉:“你不用管我喜欢什么,做你喜欢的就行。

    ” 时瑾亲了亲她的脸:“我就喜欢你。

    ” 好吧。

     她同意了,都随他了。

     刚上飞机,迎面走来一个白人,眼眸是褐色,一看见时瑾就惊讶不已:“时瑾?” 时瑾抬头。

     那人十分惊喜,用英文道:“真的是你啊。

    ” 时瑾颔首,淡淡道:“你好。

    ” 对方似乎对时瑾的问候方式习以为常,寒暄了几句,便把目光落到姜九笙身上:“这位是你女朋友?” 时瑾用流利纯正的英文说:“是我妻子。

    ”转而向姜九笙介绍,“他是我在耶鲁医科的同学,约翰塞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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