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你的剑法没有参透,教主的内力你也还没有完全懂得运用,你还不能去。
”
白矜云的眼里倏地冒起一团火,拂开百里霜:“来不及了。
”
是真的,已经,来不及。
耕烟回了慕容府。
她的意图很明显,要在这场决斗展开之前,让慕容天晴带着自己离开,去哪里都好,只要是白矜云找不到的地方。
七七四十九天之后,或者,更短的时间,只要毒发,白矜云也就没有必要再为了她而受到百里霜的要挟,跟慕容天晴对战了。
当然,她也可以选择死,来让白矜云放开她这个包袱。
但是她又怕自己就算死了,百里霜还会再出计谋要挟白矜云,或者,白矜云和慕容天晴还有其余的摩擦,又或者,慕容天晴不肯放过陆茗骏和陆楚泠,再度追杀。
总之,慕容天晴是可怕的。
可怕到会给她所关心的深爱的人,造成一千一万种可能。
而这些存在的可能,她想了一整夜,觉得最好的办法,当是自己这样的一个弱女子以乞怜的姿态回到他身边,他必定疏于防范,那么,只要在自己死之前,凭一己之力杀了慕容天晴,一切的顾虑,将不再成为顾虑。
一切的可能,也将不再是可能。
在接近一筹莫展,接近仓皇凌乱的时候,人往往都希望事情能沿着自己想象的轨迹而行,以为自己如此大无畏的牺牲与付出,就算未必能换取上苍垂怜,起码也有放手一搏的机会。
又或者可以说,不试过,怎能知道成与不成。
尤其是耕烟这样简单的姑娘。
她觉得,她是应该为了白矜云而做些什么的。
毕竟,白矜云为了她,以性命做赌注。
那么,她想,就让自己为了白矜云,拿性命当回报吧。
这爱,有多深,有多重,她都不计较。
她甘愿隐忍又卑屈。
尽管,慕容天晴不能理解,但他是聪明的。
他不难揣测耕烟的用意。
他用拇指和食指捏住她消瘦的下巴,以挑衅的目光看住她,冷笑道:“别以为你能为你的白大哥做些什么,下一次,我再看到他,我一定不会手软,包括你那位很重要,很重要的,朋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