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证山东(13 / 48)
被日军**后杀死,秦献美被日军纵狼狗咬死。接着,日军在村内纵火焚村,全村一百二十多户的五百八十多间房屋被烧毁。民国卅年,该村村民王明耀等四人前去湖西卖盐,被日军抓住,硬说是八路探子,惨遭杀害。
民国廿七年三月卅日,日军一千余人,闯入峄县西北邹坞村。日军进村后,对手无寸铁的平民百姓开始了血腥的大屠杀。在村子西南面的一口水井旁,日军一次用刺刀挑死五人。在村子东头,日军又将抓住的五个男青年刺死。接着日军又凶残地在后爬桥上杀死二十余人,将尸体掷于桥下水中。在杀人的同时,日军还在全村各处纵火,全村陷入一片火海之中。这次惨案,日军杀害无辜村民八十三余人,其中杀绝的在十二户。全村房屋烧毁百分之八十,粮食、家具全被烧光,家畜家禽全被吃光。
自民国廿七年三月中旬日本军侵入滕县,至民国卅四年八月十五日,七年半时间,残杀抗日军民四千零二十八人,奸污妇女九百余人,烧毁房屋六万二千二百一十六间,抢劫粮食八百七十六万六千五百九十九斤、牲畜二千零一头,衣物用具不计其数。其残杀人民手段十分残忍,有大开膛、扒肠、砍头、割舌头、刀劈、香熏、火烧、狼狗咬、灌辣椒水、压杠子、坐老虎凳、活埋、肢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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