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5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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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毛病可能严重恶化了,至少在这个男人之前,她从未对哪双手如此迫切地渴求过。

男人歉意地稍稍浅笑:“抱歉,我有轻度洁癖。”

姜九笙很遗憾,尽管装得不动声色。

他犹豫了片刻,又柔声地问:“只摸一下可以吗?”

“当然!”她回答得很干脆。

对方笑着伸出了手。

姜九笙上前,握住。

很凉,掌心干燥,骨节比她想象的还要纤细,肤色几乎同她一般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夹杂着薄荷香,不刺鼻,很舒服的感觉。

就如此,她摸了一个陌生男人的手,唯一的感觉就是——不想撒手。只是不便太放肆,只握了几秒就松了手,道了句谢谢。

对方说,不用谢。

他说:“我叫时瑾,瑾瑜的瑾。”

时瑾。

真是个温柔的名字,念起来像江南小镇的吴侬软语。

她回:“姜九笙。”

时瑾轻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姜九笙想,大概因为她是个歌手,还尚且有几分名气,只是,时瑾看上去并不像喜好摇滚乐的新新人类,她觉得他更适合爵士,轻柔优雅,是音响乐里的贵族。

没有再攀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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