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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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个癖好,她恋手,看见一双漂亮的手,会忍不住想抚摸,想私藏起来据为己有。

如果恋手癖是一种病,那她应该是个轻中度患者,病因尚且不详,不像一般特殊癖患者,她大大方方,从不刻意隐瞒。

演唱会的体育馆离姜九笙的公寓只有二十分钟车程,她小憩了一小会儿便被莫冰叫醒了。

“要不要我送你上去?”

“不用,这个小区治安很好。”她住的是高档小区,监控系统与密保问题都很不错。

莫冰仍然不放心:“上次有个私生饭还不是潜进去了。”尤其是有钱的私生饭,比恐怖分子还要可怕。

姜九笙倒一贯淡然自若:“还不是被我打得屁滚尿流了。”

莫冰哑口无言了,她家艺人练过散打,可能协调性好,智商高,学什么都有模有样,练了不到九个月就将同门的师兄打趴下了,据说,那位师兄练了七年,还是开国将门之后,半生英明都毁在了她家艺人的拳头下。

莫冰想了想,放心了:“那我回趟家后再来接你。”

“好。”

姜九笙住七栋,最靠里,橘黄的路灯下,孤影斜长,她走得缓,腹痛得厉害,脚步有些虚。夜里静谧,风吹树叶悉悉索索地响,隔着几米距离,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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