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6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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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有客人慕名带哈家小姐来相亲这厮总爱理不理,比师父我还傲慢几分……果然不愧是我带大的好孩子,尽得真髓!

MBA的课程和本科不是在一个层次上的,笼统的说本科考的是理论,那么MBA考的就是能力。这个能力不单单指运筹帷幄的功夫,还囊括了我的一大弱项——人际交往。我能熟练忽悠祖父和父亲,但我绝对不擅长应对陌生人,尽管洞悉力非凡,老狐狸们心里想的什么我能猜个八九不离十,可是我有个无法克服的缺陷,有个新式名词有人管它叫——精神洁癖。

或许真的是因为跡部家全体的温室溺爱把我宠坏了,对于不喜欢的人,我的不耐烦怎么都藏不住。商场上龌龊的心思太多,如果学不会收敛不满情绪,那么我就不可能成为一个合格的领导者。所以,哈佛的MBA,是我两年内必须啃下的一块不那么美味的硬骨头。

比起之前轻快的两年多本科生活,在波士顿市的两年简直就是水深火热了。同学都是三四十岁的成熟男女,我已经不止一次被当做别人带来的小孩来开玩笑,得知竟然是同窗后每每收获极其复杂的目光,羡慕嫉妒仇视不一而足,偶有真心欣赏的,却碍于身份不愿来高攀。我在偌大的商学院几乎是被孤立的存在,这与我锻炼交际能力的初衷远远背道而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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