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3 / 6)
放十八岁的大丫头,到时候就能回家。石头又是签的长工契,也经常在我耳边说十八岁要回家打铁娶媳妇的,感觉就像一份不能辞职的合同工。
进了南宫家,工作一直没什么油水,宅斗文里的争权夺势也轮不到这种烧火的小丫头身上,南宫焕只送过宠妾,从没卖过仆人,而南宫冥的态度又一直和和气气,怎么顶撞都不生气。
所以我潜意识认为做错事大概就是被打板子、扣月薪、顶多被赶出去(最好),却从来没往被转手卖掉这方面想……
主人要收奴婢,根本不需要奴婢同意。南宫冥不过是年纪小,怕父亲责怪,不敢惹风流事耽误学业,否则他强迫我去侍寝,我马上会被大家脱光洗干净,打包裹绑蝴蝶结送床上去。
虽然我在故意惹他讨厌,可是顶撞得太狠,说不准他真的忍无可忍,真将讨厌的我卖到不知什么地方去,那就哭都来不及了……
都是被蹂躏,好歹南宫家大小禽兽还有张不错的脸,而且接下来的剧情我比较知根知底,如果落到一个又肥又丑,经验更丰富的老禽兽手中,那就更没逃生的希望……
不行!绝不要被卖掉! 反正在这里熬到十三、四岁,等身体长开后,我就会逃跑离开!只要不惹到大禽兽,少年时期的小禽兽还是比较温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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