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6 / 7)
去了,一家酒吧,一进去就看见台子上握了小提琴满场乱转的精灵。她甩着马尾,把优雅的小提琴拉出了摇滚风。紧身的黑色T恤牛仔裤洋溢着青春的活力,那一瞬间,柏浚旭相信了世间有一见钟情……
追Amy对于当时内向的柏浚旭是一种挑战,或许就因为艰难,所以直到现在他才会念念不忘吧!如果当时来得容易,或许也就能轻易忘记。
平生第一次喜欢上一个女生,他虔诚得用他全部的热情来喜欢着她。他用自己打工的钱买礼物鲜花送给Amy,风雨无阻地接送她上课赶场,柏浚旭事后想,与其说Amy是爱上他才接受了他,倒不如说是因为感动更恰当些!可惜他当时不承认这一点!
如果时光可以倒流,柏浚旭会选择那天拒绝同学,这样就不会认识Amy,也不会让自己的人生差点毁灭……
用了三个月时间追到了Amy,同居了两个月,这段柏浚旭生命中第一次开始认真的恋情,从开始到结束只用了五个月,却让他事隔五年都不能忘却。
怎么能忘记和那女人激情四溅的激吻,怎么能忘记一起登台的珠联璧合,怎么能忘记和她一起拥有过的点点滴滴……
青春活力四射的Amy是他生命中的阳光,驱赶了他过往的阴影,将他从沉闷内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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