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3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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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窜入目帘,终是一股热潮从眶内升起,鼻头一酸,胸口宛如千足之虫在噬,还是忍不住咬着牙一字一句,重头看了下去。

纸书上标:

“彭城县崔门生女,立名嫣,年已长成,凭崔氏父主,议配京城甄家为侧室,礼聘之际,受聘银礼钱若干,崔女即听从择吉过门成亲。

崔女系本门亲生自养女子,并不曾受他人财礼,无重叠来历不明等事。

如有走闪、奔离、逾矩等各项违礼之事,银主可自处置行罚。

倘风水不虞,此乃天命,与银主无干。

今欲聘证,故立婚契为照。”

结尾处有两处按手印的画押位置,只如今还是空着。

娶妻立婚书,纳妾备婚契,一字之殊,却是天差地别。

如有违礼之事,银主可自行处置行罚,倘风水不虞,与

银主无干。每一个字都像是利刃尖刀剜着她的心肉。

原来自己竟是一厢情愿,他只是自己的银主。自己昼思夜想以为选对了托付终生的良人,没料那人根本不曾打算让自己当他的妻。

她盼着当他的齐体之人,他却只是想要她当伺人之妾。忆起素日种种,她只觉心神峭裂。他待自己的百般好千般柔,原只是给予一个妾室的关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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