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3 / 7)
动窜入目帘,终是一股热潮从眶内升起,鼻头一酸,胸口宛如千足之虫在噬,还是忍不住咬着牙一字一句,重头看了下去。
纸书上标:
“彭城县崔门生女,立名嫣,年已长成,凭崔氏父主,议配京城甄家为侧室,礼聘之际,受聘银礼钱若干,崔女即听从择吉过门成亲。
崔女系本门亲生自养女子,并不曾受他人财礼,无重叠来历不明等事。
如有走闪、奔离、逾矩等各项违礼之事,银主可自处置行罚。
倘风水不虞,此乃天命,与银主无干。
今欲聘证,故立婚契为照。”
结尾处有两处按手印的画押位置,只如今还是空着。
娶妻立婚书,纳妾备婚契,一字之殊,却是天差地别。
如有违礼之事,银主可自行处置行罚,倘风水不虞,与
银主无干。每一个字都像是利刃尖刀剜着她的心肉。
原来自己竟是一厢情愿,他只是自己的银主。自己昼思夜想以为选对了托付终生的良人,没料那人根本不曾打算让自己当他的妻。
她盼着当他的齐体之人,他却只是想要她当伺人之妾。忆起素日种种,她只觉心神峭裂。他待自己的百般好千般柔,原只是给予一个妾室的关护。
自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