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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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难喝,甚至让黑夜有些回味。

原来,酒也是要配着一个人的阅历与心情才能品味的。

“不错。”男子做到了黑夜身旁,伸手拍了拍黑夜的肩膀笑道,“你喊我三少就可以了,从今以后你依然每天都要来夜总会,不过是帮我做事。”

三少的名字到底叫什么,黑夜不知道,但却有一种直觉,这个男子能够给他打开一条不一样的道路,当走投无路时,当退无可退时,无论前路是光明或黑暗,是天堂或地狱,他都要走上一走。

那天回去时,三少给了黑夜一万,让黑夜去买些衣服换上,这里一万里黑夜拿出七千给了母亲,剩下的三千自己留下来买了衣服,虽然觉得几千块买几件衣服实在是肉痛,但这钱却不能省,买了衣服后还剩下两百块塞口袋里。

一个人,从金钱的天堂跌落地狱,他才明白钱的重要性,他无法再忍受穷苦负债的日子,他穷怕了,或许正是因为经历过这次人生的挫折,黑夜才真正开始变得爱钱如命。

跟着三少以后黑夜渐渐知道了这个年前而且英俊的男子并不是一个简单的人物,在外面三少也有自己的公司,而在暗里似乎还是一个巨大组织的重要人物,因为当夜总会里的人知道他跟了三少以后无不变的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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