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2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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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令瞿承琛难忘的,是他第一次执行任务,当他用狙击枪瞄准猎物,却发现这人是他多年的战友。

他震惊了,也忘记当时的手指是如何才弯曲的,他们曾经一起上军校,住一个寝室,打过一张铺,训练时总是默契的成为组合。

可他还是,不得不杀了那个叛国的同伴。

信任,就是哪一天你舀着枪指着我,最后枪响了,我也相信那是枪走火。

可那把枪不是走火,是他亲手杀了对方。

年轻的军人感到一种绝望的背叛,情绪的空洞吞噬着内心,致使在之后与国际犯罪组织的一场交火中,他没有做出最及时的判断。

那时的瞿承琛已尽力去控制局面,可他认为如果不是自己的失职,就不会误射同伴。

负面的能量压抑的他几乎要发疯,他甚至没法再去用手中的那柄狙击枪。

这双重的打击在他生命中刻下痕迹,像是一种稚嫩所付出的代价。

每天就像有人用一把钝刀子在割着他的肉,那种凌迟的痛苦,消磨掉他的每一寸荣耀。

连城开始找他谈话,他说你知不知道现在能站在这里,是用别人的命换来的?

就为了这些破事,你真的什么都不要了吗?

国家军队荣耀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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