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1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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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历的律法只是规定:伤害死尸的,要处以四年苦役;妻子伤害丈夫,应判处五年苦役;儿子不孝顺父母的,处以死刑。这三条法律都不能直接适用于这个案件,姚长青在这件事情上,和当时担任刑部尚书的史大人产生了分歧,他认为张氏是忍痛遵从丈夫的遗言,周进作为儿子也没有阻止的道理。考虑到这件事情的动机,并不是残忍伤害丈夫遗体,应该可以宽大处理。

可是史大人却觉得,周进犯了不孝的罪名,而张氏则应作为妻子伤害丈夫的案例来处理。他们彼此争锋相对的结果是由皇帝来判断,皇帝并没有考虑太多,很快就批示按照刑部尚书的意见判决此案:两人都是死罪——现在,居然又碰到这种事情,他下意识地看了如今担任刑部尚书的张辉,对方可是当初那位史大人的得意高徒——

果然,下一刻张辉勃然大怒道:“安平县主,你难道不知道验尸是对死者的羞辱吗?!还是你不清楚我的恩师曾经判过这样的案件!当时陛下的旨意你不知道吗?!看在你年纪小不懂事,本官不与你计较,不要再满口胡言乱语了!”

这个案子十分离奇,当初是很轰动的,便连黄口小儿也知道。李未央微微一笑,道:“敢问大人一句,陛下当初判那位张氏有罪,是为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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