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2 / 4)
包由周盏背着,原胥手上多半只拿着手机或者可乐,弯腰在书店里挑挑捡捡,选好搁在手臂上,转眼就被周盏接了去。
买完书,如果时间还早,原胥会拉着周盏去校园里逛逛,装一装在校生。有人约角的话,还会打一场篮球赛或者踢一场足球赛,然后擦掉汗水,去吃大学城最有名的西餐海鲜饭。
离队一年,除了记忆尚未恢复,原胥的身体与精神状态已与常人无异,虽然性格不如以前开朗,身手也不如过去矫捷,但周盏已经知足了。
一切都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也许再等一等,曾经的原胥就会回来。
就算回不来也没关系,现在的原胥也是他将珍视一生的人。
那海鲜饭有点贵,但味道非常好,每天饭点时都围着一圈等号的人。原胥第一次吃就迷上了,后来每次来买书,都要吃了再回去。
周盏向来对西餐没兴趣,但一见原胥兴冲冲去跑去拿号,便觉得就是再等100桌都愿意。
回家路上,原胥经常打瞌睡。那时他们刚买了面包车,但原胥执意要坐轻轨去大学城,说那样看起来才有学霸范儿。周盏最初不理解,后来一起乘轻轨回家,车厢里没多少人,原胥因为吃得太饱,坐了一会儿就困了,靠在他肩上打瞌睡,而他脚边放着装满书的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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