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6 / 8)
宇文珣一脸吃惊地立在桌前。
宇文珣泡完澡,来到二楼,见书房里亮着灯,便走了进来,没想到竟然看到青丝端坐桌前,手下笔走游龙,正写得起劲,那管玉杆狼毫握在他的纤指间,透出一股浑然天成的和谐,而那专致的神情中揉合着自信和静雅,跟平时青丝给他的感觉全然不同。
桑辕说得一点都不错,这个男孩自身就是一幅质朴温文的古画卷。
见到宇文珣讶然,青丝慌忙放下笔,立身退到了一边。
青丝的拘谨谦恭让宇文珣有些泄气,他温言道:「青丝,没想到你的毛笔字写得这么好。」
可能是最初青丝握笔的笨拙样子给宇文珣的印象太过深刻,再加上平时青丝写的字也很简洁,宇文珣自然而然便认为他并不怎么认字。
这套文房四宝是朋友的赠物,宇文珣用不着便摆在书房权作装饰。他知道这种玉版宣虽然名贵,墨韵丰富,但极为吸水,不惯用毛笔的人用它写字,不仅费神费力,而且难显字迹神韵,所以当看到青丝笔下隽秀清雅的蝇头小楷时,他才会这么吃惊,而让他愕然的还有纸中的内容。
金刚经。
没想到青丝的古文修养竟然这么高,如此繁琐难懂的古字经文他也信手拈来,这让宇文珣肃然起敬,他现在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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