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5章(5 / 7)
洞,挤出两滴血珠。可血太少了,别说浸泡,连酒盅底都没盖过来。狠狠心,换了剪刀,在指尖一划,鲜红的血不断涌出,一滴滴落在盅里,直到没过草籽,我才涂上伤药,用棉布包扎好。
约莫两刻钟后,盅里的血快凝了,我加了些清水进去,用棉布盖住酒盅口,藏在床边的角落里。
俗话说“十指连心”,果真不假,就那么小小的一道口子,还是挺疼的,想起以后需要不断用血浇灌,头皮有些发麻。
其实,我并不如想象中那般在乎刘成烨。假如换成刘成煜,或许我的眉头都不会皱一下,连命都给了他,也心甘情愿。
待在屋里大半天,并无人打扰我。直到临近晚膳时,我扯掉包手指的棉布,看着伤口微合并不显眼,才放心地去了饭厅。
忐忑地过了一夜,第二日刚破晓,我便轻手轻脚地下床,揭开棉布看了看。草籽已浸得发胖,弯口处隐隐有点嫩白急于破皮而出。
强压下心底的激动,战战兢兢地将草籽种在花盆里。又割破一根手指,就着原先的酒盅,兑了水浇了上去。
徐姑姑曾说,还生草三日即可发芽。成败在此一举,就等三天吧。
用早膳时,朝云看到我的中指包着,皱了皱眉头。
我解释道:“指甲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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