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2 / 4)
不成钢。如果是我的孩子,我指不定就几嘴巴子抡过去了。
所以说,人啊,只有经历点什么,才懂得学乖。
不久前,在纸醉金迷连空气中都飘着钱味儿的香港,我那个谈了近四年的男朋友把我甩了。甩就甩了吧,问题是,我为了他,把我存来结婚的两万块钱也花的差不多了。
香港空气中的钱味,是不是也有亿分之几几几是我的血汗钱散发出来的呢?
得,全香港都闻着我钱里的臭汗味儿,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只是,人倒霉起来,那就是喝凉水都塞牙fèng,我揣着我那仅剩的五百元钱蹦跶着还没走多远就乐极生悲了,人民广场上那天使脸孔的孩童,就这么无情的骗取我的同情心,又绝情的偷走了我仅剩的身家。
我沮丧的回厂里,老板正好午饭回来,见我在,立马亲热地喊我的名字,我顷刻毛骨悚然起来,后背冒了一兜子的冷汗。
要知道,打从香港回来,他就没给过我好脸子看过,不是黑着一张脸嚷着要扣我工资,就是绿着一张脸叫我把鸵鸟皮吃了。
哎,谁让我害他丢了生意呢,所以他说什么我就听什么,他难受就让他骂呗,好几百万的单子,在我手上出了岔子,任谁是老板也该把我给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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