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7 / 8)
么决定了,你去收拾东西,我给你三叔打电话,”
纪晓云心里窃喜不已,如果说先前想嫁给富大是因为富家的财产,那么这几天近距离的接触和了解,让她看到了富大的真正魅力所在,成熟、稳重、大气、冷峻、豪爽、阳刚、粗犷,似乎她所能想到的所有优点在他身上都能找到,并且或低调或高调地体现出来,非常有男人味,具备所有成功男人的先决定条件。
孟翔、李昊跟他一比,简直可以用幼稚、张狂和无知来形容,他们的优越来源于他们的父母和家庭,撇去这些,他们什么都不是,没有内涵、没有抱负、没有能力,他们只是两个皮相长得不错的大男孩。
这么看来,她是真的喜欢上了富大。
只能说,女孩是善变的。
不过,显然富三婶对龚微的印象很好,她要做的是在富大没喜欢上龚微之前让富三婶和富三叔喜欢上自己看到自己的好,也许不能很快将龚微PASS掉,但至少不会扯她后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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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出发前,乔小麦闹开了,“我是去报名,又不是去前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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