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7 / 8)
伤之罪,按律绞刑。
可是许遵只是批示释放张斐的公文,但并没有通过大理寺的最终判决。
他显然对此还是有疑虑的。
主簿徐元规劝道:“此罪名毫无问题,阿云有谋杀之心,只是未成,当属谋杀已伤。
如今大理寺已经退得一步,知州何不见好就收。”
许遵听得眉头一皱道:“大理寺的此番判决以绞刑论处,这还是要置人于死地啊。
唉,律法可置人于死地,亦可让人活命。
然而,这人命一旦没了,就再也无可挽回。
故此我们审案,一定要想方设法给予犯人活命的机会,如此才能够尽量避免冤假错案。”
徐元无奈地瞧了眼上司,显然,他并不接受许遵的想法。
正当这时,那专门递送状纸的慕客刘海突然出现门前。
“启禀知州,方才有人闯衙门告状。”
他是用“闯”来形容,可见他是很不爽那张三。
因为闯衙门就已经是犯法了,可以给予杖刑惩罚,以示警戒。
但是许遵却认为,这都闯衙门告状了,那定不是小案,立刻问道:“可有状纸?”
“有。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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