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6 / 11)
以银线绣成的瑞锦纹起身淡淡道:“你与徐容远苟且之事本宫与贵妃娘娘都已知晓。你未经选秀便与他私定终身不说,还做出不轨的行为,其罪当诛!”
“我......奴婢没有!”凌若赶紧改口急切道:“是,奴婢与容远确实相识,但发乎于情,止乎于礼,绝对没有不轨之事,求两位娘娘明鉴。”
“那你就是承认与他有私情了?”荣贵妃面无表情地问,不待凌若回答又将目光转向宜妃,“秀女未经选秀与人私通行苟且之事,该如何定罪?”
“按大清律例,除秀女本人问斩之外,其本家亦要问罪,十四岁以上男丁充军,女子为奴。”宜妃口齿清晰,说的再清楚不过。
一听要连累家人,凌若更加慌张,连连磕头否认,只为求得宽恕。可她不懂,在荣贵妃与宜妃心中早已定下除她这心思,莫说她们不信,就是信又如何,被“莫须有”迫害的从来不止岳飞一人。
荣贵妃本欲剥夺她选秀的资格赶出宫去就算了,毕竟此事不宜声张且无实证,更忌讳传入康熙耳中。然宜妃的一句话提醒了她――纵使这次应付过去,那下次呢?三年之后她又可以选秀,到时该当如何?经此一事,凌若必然会记恨她们,不会再像现在这般毫无防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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