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赶出家门(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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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审理案情。但若只为小事敲了堂鼓,那就算案件当真有内情,敲堂鼓之人也要被当庭杖责三十。

故,这堂鼓不见大冤,是绝对不会响的。

而在原六的眼中,林家之事,绝对是小事中的小事。若是林念姝为了这种“小事”敲了堂鼓,那就等同于“丢人”、“笑话”。

原六这厢紧张,王春梅那厢,却在听到“敲堂鼓”三字后,突然就放松了下来。

“你敲。”捏住断掉的手指头,王春梅不屑:“你偷了我东西,打折了我的手,你有这个脸敲堂鼓,有这个胆子敲?就算你敲了,那又怎么样?我至多是吃两天牢饭,你因为这点家事敲了堂鼓,等着你的可是杖责三十。”

王春梅得意起来,上前一步,居高临下俯视林念姝,道:“三十杖?你倒撑得住?”

到了这种时候,王春梅也直接撕破脸皮了。

前先林念姝像根泥鳅,她怎么样都捏不住。她这边针对她,林念姝啪地一尾巴过来甩了她一脸泥,她伸手去掐林念姝的头,她哧溜一下就滑了出去,她不但没讨到好,还白白沾了一手泥。

如此反复,她灰头土脸,原六几个也不站在她这边,那她还装什么。

话落,林念姝也看向了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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