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5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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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存在感太强,以至于想让人忽略都难。

时锦眠手抱着粗棍子,回头望去。

才发现......

距离她几步远的地方,一削瘦挺拔的男子就安静的站在那,望着她。

那双黑眸,幽深的恍若无尽的深渊漩涡,面无表情。

他身着深灰色拖地龙袍,三千发丝简单的竖起,披散在脑后。

鬓若刀裁,眉如墨画。

尤其是那张脸,俊美绝伦,丰神俊朗。

大慕暴君慕煜——

别问时锦眠是怎么一眼认出他来的。

原著里,对这位大暴君的容貌描写,可以说,比本尊的都多。

这是一个聚智慧头脑才敢美貌权利于一身,普天之下无人能及的人间极品。

唯一缺点——

就是不爱女人!

时锦眠就这么和他对视一会儿,三秒的时间都没有,实在是男人那双黝黑的眸子过于瘆人,密密麻麻的,像是无底黑洞一样。

当看到暴君的视线,从她的脸上移到她作案工具的手上。

那又粗又长的大棍子,就这么‘砰——’的一声掉在了地上,从时锦眠的手上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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