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往事不可追忆(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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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外公留下的祖宅,一住就是8年。

直到自己考入s市的大学,母亲才决定回来向爸爸提出离婚,再要回沿海的两套别墅和公司,那是外公的产业,理所当然归妈妈

母女相依为命,暮歌知道母亲这样做是想离自己近一些,怎知母亲这一去,暮歌等回的不是她的微笑而是警局的电话。

母亲在s市出了车祸,肇事车辆逃逸,母亲被送医急救。

当暮歌赶到的时候,母亲已经被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了,不到18岁的暮歌根本不知道怎么办,唯一能想到求助的只有那个爸爸。

只是……

暮歌不但没见到自己父亲,还被那个孟丽一顿奚落羞辱,连那个家门都没能进去。

暮歌随后回h市想卖了外公的房子,取出妈妈的存款,却因为没有妈妈的手签又一无所获的回来了。

那时懵懵懂懂的暮歌,真正体会到了什么叫走投无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回到病房,看着昏迷不醒的母亲,想着那些高额的医疗费,暮歌忍不住放声痛哭。

一位好心的医生最后给暮歌想了一个办法。

犹豫了一天的暮歌最后还是点头答应了,签下那份协议,暮歌留下一百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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