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5 / 5)
在办公室里好不容易翻到了不知道谁留下的一个过期面包,毫不忌讳地撕开,一口咬了上去。
夏日的微风从窗口吹进来,他坐在窗台上,盯着不远处发呆。
那个方向,是昨晚发现尸体的方向。
今日晴空万里,地上的雨水痕迹已经被蒸发了大半。
白天磊一低头,便看见自己的脸印在窗台下的一滩水洼里。
一瞬间,他仿佛看见自己的影子从水洼里走了出来,回到了昨晚的工地里。
那处工地,虽然地理偏僻,但并非毫无人烟,凶手敢在那里杀人抛尸,必然对那个地方很熟悉。
让人熟悉一个地方的方式有很多种:经常路过一个地方会熟悉;家里的窗台能看见的地方会熟悉;曾经去过那个地方不止一次也会熟悉。
烂尾楼,又有惹人厌的流浪汉,谁会不止一次去那个地方?
工地不算交通主干道,周围都是郊区荒地,上班经常路过的可能性也不大。
因此白天磊更倾向于,凶手的家在工地的附近,甚至从他家的窗台上,可以眺望到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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