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3 / 3)
拿不稳。”
在百姓们议论之时,陈东明的母亲歇斯底里地冲进衙门,想去撕扯季连君。
“就是你杀了我儿子,你还我儿命来。”
县太爷虽受钱财与陈家,但陈老夫人大闹公堂,还是让他下不来台面。
“来人!”
县太爷大呼一声,衙役心领神会,迅速将陈老夫人拉开。
“本官自会还陈府一个公道。”
说罢,县太爷又看向季连君,“本官问你,你说子时便已回家睡觉,可有人证?”
季连君拱手作揖,“回大人,在下未曾娶妻,家中睡觉何来人证?”
“不如你给在下一个不在家中睡觉的证据?若无证据,按照律法,在下此刻可以离开公堂。”
县太爷脸色难看,好一巧舌如簧的读书人。
大仁有律法,在无证据之时,不得将人收押。
但同时,嫌疑人不得离开本县,随时听从公堂传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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