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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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看来还有十几年的时间差,他现在就想抱大腿实在早了点。

“只在东平府见过武二郎一面,后来便不知所踪了。”李茂敷衍了一句。

既然救人了就没有半途而废的道理,招呼着周围的人帮忙把武大郎一家三口带到临近的医馆。

武大郎媳妇的腿没有伤及骨头,算是不幸中的万幸,处理了伤口敷了金疮药个把月就能痊愈。

反倒是武大郎被群殴的有点狠,需要吃几副药调理内伤。

李茂把六百文的诊金和药费付了,武大郎连说使不得,末了又感激的要给李茂磕头谢恩,李茂三言两语就把武大郎的情况套的干干净净。

去年清河县大饥荒,十几岁的武松独自一人闯荡江湖去了,武大郎带着媳妇张氏和女儿迎儿一路逃荒,今年回到清河县在紫石街租了个房子居住,干起了做炊饼的营生,勉强可以糊口度日。

李茂猜测武松闯荡江湖是假,分明是当流浪儿童去了,也不知道人在何方。

难道一身好武艺就是这段时间学来的?小说传记中倒是没有记载。

李茂使了几百文钱,又说和武松相识,武大郎把李茂当做亲近的人,拉着李茂来到紫石街租赁的房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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