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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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人情世故,怼人处事,无人能及。

再次走在A市的马路,呼吸A市的空气,蓝汐心里再度翻腾。

六年前,医院那生死一幕,回忆起来已然如电视剧一样百转千回。

那天,进入手术室,蓝琳琳不仅想要拿走她肚子里面的孩子,而且还想要一尸两命,哦,不,应该是一尸三命,当时,蓝汐还真不知道是双胞胎,然后想要连同蓝汐因手术大出血也一命呜呼。

正当死意弥漫着整个手术室,蓝汐闭上了她的双眼任人宰割,她心中,只在默念,即使做鬼也定要蓝琳琳、蓝司明不得好死。

预期的疼痛没有到来,她被一个黑衣人带到了一个伴山别墅,签下了一份协议,蓝汐将腹中孩子生下并作为他老大的亲生骨肉,蓝汐抚养孩子到五岁,就必须把孩子交给他老大,而且必须和她断绝往来。除一次性支付100万外,从养胎到孩子五岁的生活费用全部由他们承担。如若不答应,立即将她送回蓝琳琳手里。

生还是死,就在这签与不签之间,既然老天给了她再次生的机会,她需要活下来,为她,为她的孩子,为她的妈妈,报仇雪恨。

时间过得真快,生完小宝之后的五年里,蓝汐在M国知名大学完成了硕博连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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