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5 / 5)
么一句话:宁惹阎王,不惹林三。
林三少,林傅之,是个极其狠厉的主。
可是就是这人,却找了她三年。
三年前,就在她嫁给秦周远的当晚,林傅之花了几千万,在A市满城大广告,疯狂寻人——找一根发簪的主人。
因为没有主人照片,所以此事虽然造成了全城轰动,可林傅之仍旧没找出个结果来,但是沈瑶却知道,那根发簪是聂云央的。
聂云央也的确见过林傅之,四年前,她救过林傅之一命,当时,落了那个发簪。
聂云央回:‘不用,我去。’
林傅之寻她三年都没有结果,从来都不是因为她在刻意躲着他,而是因为她在努力经营自己的婚姻,对于其他事根本没有兴趣。
不过现在想想,经营婚姻?
这四个字简直就是一场笑话。
有谁的婚姻,是只靠一方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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