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监控(2 / 4)
能原谅陆嘉言。
“送她回去。”
两个保镖听命上前,一人架起许鑫蓁的一条胳膊。
狗比陆嘉言!
云岭路七号是他们结婚后的别墅,但陆嘉言很少过来,他更多的是住在自己的公寓。
许鑫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除了回房,走到哪里都会有两个保镖跟着。
幸好,陆嘉言还没丧心病狂到把她的手机也没收。
她洗过澡,给自己脖子上,手腕上的淤痕抹了药,躺在床上,回忆着后面的剧情。
贺笙会将她和凌墨一起进入酒店的照片曝光,陆嘉言母亲郑秀雅借此机会逼迫陆嘉言离婚……
和陆嘉言离婚,迫在眉睫。
她没想着阻拦贺笙曝光照片,但不能白白吃这个亏。
之后就是原著中第一个大虐点,陆嘉言逼迫原主为母亲郑秀雅捐肝。自三年前陆父车祸成植物人后,郑秀雅受了刺激,身体也一下垮掉,长年在私人医院养着。
许鑫蓁向父亲许海民要了两个人,又让他帮忙联系江城博雅医院院长唐齐文,随后叫佣人购买了工具,采集血液尿液,密封好后寄到唐院长交代的地址。
“喂,阿四?”她拨通父亲给的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