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处决(5 / 7)
。我再抬头看台子上,躺在地上的无首之躯一动不动,自颈断处还汩汩地流着血液。几个唱戏之人正目光灼灼地紧盯着我。
旁边的陌生人说:“要刹戏(收戏)了!”
我禁不住颤声问:“是不是真的杀人了?”
没有人正面回答我。
陌生人指着台子上的几个唱戏之人,说:“他们几个今天过来并不是完全为了唱戏给你听,他们还有东西要交给你!”
不算已被砍头的囚犯,台子上具体共有五个人。三男两女。他们每人递给了我一个用绸缎做成的袖珍袋子。五只绸缎袋子具有不同颜色,上面写着编号:一二三四五。然后他们就将无首之躯和大刀装进箱子里,由其中两人抬着箱子,下了水泥台子,匆匆忙忙地穿过胡同子离去了。
胡同子两头都有出口,南北通。出了胡同南口再直走就是大水坑,北口通着大街。我和陌生人就是从胡同北口进来的。但五个唱戏之人却是顺着胡同一直向南去了。
我认为他们忘了收拾一个“道具”:就是正位于我脚下的那颗用布袋罩着的,囚犯的头颅。
陌生人对我说:“这五只锦囊,你要依照上面的序号逐个打开!每隔一个月打开一只!”不待我再说什么,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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