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7 / 11)
虽说赵媛媛不是个东西,但没有家里人的施压,她还干不出骗钱的勾当,这事多半是张桂芳撺掇的。
张桂芳登时吓得脸色煞白,“那个,雨......雨华。”
“你算是什么东西,也敢称呼我作雨华?”
“林雨华,额不,林先生!刚才的女警官也说了,这事如果我们愿意还钱,这事就能算民事纠纷,是真的不?”
还有不到三个小时,就是交住院费的期限,重生一世,林雨华总不至于再去卖血。
今天的事,看起来闹得大,但事后张桂芳随便找个律师打官司,都能处理成感情债务纠纷。
到时候,赵媛媛不仅做不了牢,反而能用一张五百元欠条,活活将自己给拖死。
现在这个年代,还没有特殊针对老赖的法律。
至于赵建国一群混混,原本就把蹲号子当成家常便饭,起不来多少惩治效果。
林雨华要惩治赵家人,要的绝不是这点效果。细水长流的长远计划,没必要在一件事上纠结。
林雨华缓和了些语气,“可钱都被你们办婚礼花了,拿什么赔偿给我?”
“这个简单,我马上就给你打借条!”
见林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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